芷江融媒讯(通讯员 杨蕴嗣)8月20日23时许,毛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湘N7K***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芷江土桥镇洞下口路段时,因未佩戴头盔,被正在该路段开展华东中南片区专项整治统一行动的芷江交警土桥中队执勤民警发现,随即拦下接受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毛某某涉嫌酒驾。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4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毛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毛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300元。
公安交警提示:为了自己着想也为了他人着想,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在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定要牢记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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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芷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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